星期五, 十一月 14, 2008

顺其自然

昨天和大熊都处于心情很低落的状态中。
房子的事情我们找不到任何可以解决的方法。
后来,有个人提醒了我一件事-去看买卖和约。
本来以为无论如何我们都会处于弱势的时候,
忽然间发现,原里面也有保护我们的条例。
如果发展商再不发出那封信,
责任其实在卖方那里,
他没有权利追究利息,
如果事情没有妥善解决买卖宣布失败,
他必须把全部的钱还我们。
已经受了发展商一个月的气,
我们在得到这个资讯之后松了一大口气,
就决定让这件事顺其自然,不再和发展商跟进。
最坏的状况,钱还拿得回。
精神紧绷一个月后,今天早上终于得到一点救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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